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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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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设立的教辅部门,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管理职能,兼具行政管理与教育教学双重属性。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政策规划与制度建设

1.贯彻落实国家及学校关于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拟定学校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继续教育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

2.制定和完善学校继续教育相关规章制度,依据上级部门精神和学校年度工作部署,编制继续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并牵头推进。

二、学历继续教育管理

1.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与档案管理,审定毕业生资格,办理毕业证书等相关事务。

2.组织教学运行与管理,制订(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统筹教学活动的实施,开展教学环节的检查、指导与质量监控;负责继续教育相关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制、考试组织、阅卷及成绩管理等工作。

三、非学历教育统筹与管理

1.负责全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与规范管理,拟定非学历教育发展规划与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审核非学历教育招生简介与广告宣传,管理合同事务,实施办学过程指导与质量监督,核发非学历教育证书。

2.开展继续教育理论与教学研究,探索继续教育规律,加强市场调研;组织继续教育业务会议、学术与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四、技能培训与鉴定

1.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工作:对接国家和河南省技能鉴定主管部门,申报鉴定工种资质,制定培训与鉴定计划,面向社会人员及行业从业者开展技能培训、鉴定及证书发放服务,规范鉴定流程,确保结果合规有效。

2.落实河南省教育系统“技能河南”建设任务,面向校内应届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对接各二级学院明确毕业生技能需求,组织报名、考场安排、考核评定及证书发放,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五、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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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