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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职责

发布时间: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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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马院姓马,在马言马”的鲜明导向和办学原则,牢固树立思政课建设是学院第一要务的立院导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3.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院的基本要求,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履行政治责任,监督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

4.统一开设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完成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持续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扎实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和实践教育。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强化培训力度。统一管理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教学水平。

6.开展思想政治理论研究,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学科研究工作,实现教学科研相互促进。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工作,提升学科研究水平和建设水平。

7.开展思想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发挥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利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人才和知识优势,占据马克思主义宣传高地,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引领者、排头兵。

8.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工作计划等,建立有效的发展运行机制,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推进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行政等工作高效运行、健康发展。

9.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配合做好学生的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